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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涿鹿县检察院,“五个做好”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

    信息发布者:chuquanjie
    2017-05-02 11:37:28   转载

    QQ截图20170417115654.jpg

            近日,涿鹿县人民检察院案管办认真学习省政法委《关于2016年度全省政法队伍群众满意度调查情况的通报》,对照通报中的数据和群众不满意的原因,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认真自查自纠,并制定“五个做好”措施,在实际工作中切实做到让群众满意。

      一、坚持依照法律程序把关,做好办案期限监控工作。对于即将到期的案件,案管办对承办人进行口头预警提示。对于当天到期仍未办结的案件,及时发出《流程监控通知书》要求承办人立即回复未结案原因,严防办案超期。将一审公诉案件中延长办案期限和退查案件作为监控重点,要求承办人说明案件延期和退查理由,对办案部门占用退查时间延期办案等情况予以监督纠正。

      二、坚持“文明接待、注意保密”,做好律师接待工作。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,采用电子卷宗阅卷等方式确保律师阅卷方便快捷。对于前来查询案件的辩护律师、非律师辩护人、受害人及其家属等,在确认其身份后,及时了解对方需求,对属于工作职责范围的事项,立即给予解答。对于非工作职责范围的事项,及时联系案件承办人并给予解答。对于涉及案件的案情查询严格遵从案件承办人独立办案的原则,保守办案秘密。

      三、延伸服务领域,做好当事人查询工作。充分了解全院各部门的主要职责,针对前来查询的非案件查询者,认真倾听其需求后,对于属于检察机关职责范围的事项,建议到相关的部门办理。对于已经批捕和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,主动帮助联系侦查机关询问案件流转情况,当来访群众产生误解时,及时了解其内心想法,针对群众的误解和顾虑采用通俗的语言向其说明相关法律程序。

      四、健全内部监督机制,做好案件评查工作。为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,提高本院案件办理质量,案管办要按时按质按量对全院各类案件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,我们采用线上和线下评查相结合的办法对案件进行程序、实体适用审查,对于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内容及时指正,要求各部门进行整改,从而起到事后监督的作用,杜绝执法办案过程出现风险。

      五、端正服务态度,做好沟通协调工作。案管办作为检察机关的一个窗口部门,其人员的一举一动都影响着检察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印象。为此,案管办工作人员应该始终本着相互理解的态度,就工作中遇到的需要协调的问题,应及时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,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处理的尽快处理,暂时不能处理的做好登记录入台账,制定解决方案,积极协调解决问题,问题解决后及时反馈,做到诚心实意为群众服务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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